租赁越南厂房的注意事项
ʱ䣺2024-06-29
ժҪ 一、厂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条件● 对于厂房出租人根据2014年《住房法》第119条规定:厂房的出租人必须是厂房厂的所有者或者经所有者允许或者授权依照本法和民法规定

一、厂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条件

● 对于厂房出租人

根据2014年《住房法》第119条规定:

厂房的出租人必须是厂房厂的所有者或者经所有者允许或者授权依照本法和民法规定进行交易的人;

出租人为个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按照民法规定进行交易;

如果是组织,则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但该组织向慈善机构或慈善机构捐款的情况除外。


● 对于厂房承租人

根据2014年《房屋法》第119条规定,厂房承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厂房承租人为外国人,必须具备根据越南法律进行交易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厂房承租人是一个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受商业注册或设立地点的限制。


二、关于出租厂房条件

根据2014年《住房法》第118条第1款、第3款规定,出租厂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拥有法律规定的证书;

- 不存在任何有关所有权的争议、投诉或诉讼;

- 不被扣押执行判决或者不被扣押遵守国家主管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

- 不受主管部门的土地收回决定、清理或拆除通知的约束。


三、厂房租赁合同应注意的基本条款

1.租赁合同各方个人信息包括:

- 如果是个人,应明确说明: 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登记地址、暂住户口登记地址……

- 如果是组织,应明确说明:组织名称、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证书/税号、地址、法定代表人...


2. 厂房出租信息 :

出租厂房信息必须包括地址、使用面积、配套设施...


3. 租赁期限、租用厂房移交期限

关于租赁期限:厂房租赁期限取决于双方协商,可以是3个月、6个月、1年等。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归还租赁厂房的时间以及出租后状况。

关于移交租赁厂房的期限:双方详细约定按时、按正确状况移交厂房的责任,并提供有关厂房使用的必要信息。

设备及物资移交:合同需明确需移交的设备及物资,企业需仔细核对后再办理移交手续(接收移交时需提供移交记录)。


4. 租金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

租金价格、付款方式、期限:

租赁价格由双方约定但需要明确说明,以数字和大写准确记录厂房租赁价格及相关费用(运输费、货物管理费、货物保险等)、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按月、按季或按年)。

此外,厂房承租人应就特定时间内不涨价的承诺达成一致。如果价格上涨,必须提前几个月发出通知,说明上涨的金额和上涨的日期。


5. 厂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5.1 厂房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 工厂承租人的权利:

承租人有权接收工厂及附带的公用设施(如果协议中有规定)

+ 即使场地所有者变更,仍按合同期限继续出租;

+ 场所仍在出租的,优先续签租赁合同;

+要求出租人提供完整、真实的场所信息;

+ 在合同约定或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租部分或全部场所;

+ 非自身原因造成厂房损坏,要求出租人修复场所;

+ 要求出租人赔偿因出租人过错造成的损失。


- 厂房承租人的义务 :

+ 按照厂房的功能、设计和合同约定保管和使用;

+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全额支付租金;

+ 修复因自己过错造成的场所损坏;

+ 按照合同约定将场所返还给出租人;

+ 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改造、拆除;

+ 赔偿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 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5.2 厂房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 厂房出租人的权利:

+ 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场所;

+ 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全额付款;

+ 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保存和使用厂房;

+ 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损坏或修复;

+ 经承租人同意对租赁厂房进行改造、升级,但不得影响承租人;

+ 在某些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 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移交场所;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必须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后才能收回场所。


-厂房出租人的义务:

+ 按合同约定将厂房交付承租人,并指导承租人按其功能和设计使用;

+ 确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稳定使用场所;

+ 定期或按照协议维护和修理场所;出租人未进行维护、修理,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必须赔偿;

+ 若承租人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单方解除合同,除非承租人同意解除合同;

+ 赔偿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对国家的财政义务。


6. 合同生效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的生效日期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注明,合同必须明确注明签订合同的日期、月份和年份;签名并清楚写明各方全名,如果是组织,必须加盖(如有)并写明签名人的职务。


四、厂房租赁合同终止情况

合同到期;如果合同没有明确期限,合同将自出租人通知厂房承租人终止合同之日起....日后终止。


双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合同 :

出租厂房不再可用;

承租人死亡或被法院宣布失踪的个人,当他/她死亡或失踪时,没有人与他/她住在一起。

租赁厂房受损严重、有倒塌危险或者位于国家主管机关作出征地、房屋清理、拆迁决定的地区。

租赁厂房属于须国家购买或征用用于其他目的。

出租人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终止厂房租赁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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